健康新聞

食藥署重申食品非藥品 江守山代言「活化勝」誇大療效屢罰百萬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食藥署)今日再次警示,醫師江守山代言的「活化勝」產品,因誇大宣稱能「逆轉腎臟病」等療效,近年來已被裁罰超過新台幣488萬元,食藥署強調食品非藥品,呼籲民眾切勿相信誇大廣告而延誤正規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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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明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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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AI 生成示意圖
圖/AI 生成示意圖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簡稱食藥署)今日再次呼籲民眾,食品並非藥品,切勿輕信誇大不實的健康宣稱,以免延誤正規治療。此呼籲源於醫師江守山代言的產品「活化勝」,因其廣告內容頻繁出現誇大醫療效能的宣傳,例如聲稱能「逆轉腎臟病」,已多次遭到裁罰。

食藥署持續監測市面上的違規食品廣告,發現「活化勝」與代言人江守山醫師常透過電視及其他媒體,宣傳其產品具有神奇功效,並誇大醫療效能。這種行為可能誤導消費者,使其誤以為食品能治療疾病,進而延誤就醫黃金時機。此舉已涉嫌嚴重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8條規定,該條文禁止食品廣告出現虛偽、誇大、誤導或宣稱醫療效能的內容。

根據食藥署資料,相關違規廣告在2023年(民國113年)已由嘉義市及雲林縣衛生局調查並裁處,累計開罰新台幣308萬元。2024年(民國114年),嘉義縣衛生局更進一步對該產品開罰180萬元。然而,儘管面臨高額罰款,「活化勝」產品在2025年(民國115年)仍持續播出涉及違規宣稱的廣告。

食藥署表示,將會繼續要求地方衛生機關對「活化勝」及其代言人江守山醫師的違規廣告加重裁處。同時,食藥署也呼籲電視及各類媒體經營者應履行社會責任,加強廣告內容的自律審查,拒絕刊播虛偽、誇大、誤導或宣稱醫療效能的食品廣告,以避免民眾因廣告誤導而延誤就醫。食藥署特別提醒民眾,尤其是腎臟病患者,食品不能取代藥品,更不能取代正規醫療,身體不適或出現疑似症狀時,應尋求正統醫療管道,接受專科醫師的診斷與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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