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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將支援健保外醫療費用 都市發展法賦予地方權力

越南國會通過的《都市發展法》將於 2026 年 10 月生效,其中授權各市人民議會動用地方預算,逐步支援民眾醫療保險範圍外的疾病預防與醫療費用,以減輕民眾負擔並強化社會安全網。

陳

陳思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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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AI 生成示意圖
圖/AI 生成示意圖

越南國會已通過一項新法,旨在加強城市發展與社會安全網。根據越南媒體《Báo Lao Động》報導,越南第十六屆國會第一次特別會議已通過《都市發展法》,該法案將於 2026 年 10 月 1 日起正式生效,為特級城市、其他城市及經濟特區的發展訂定機制與政策。

新法案的亮點之一是其第 28 條,該條款著重於健康體系與社會安全保障的發展。其中賦予各市人民議會(City People's Council,相當於地方立法機構)權限,可依據適當的路線圖,動用市級預算來支援疾病預防費用,以及醫療保險支付範圍外的醫療檢查與治療費用。這意味著未來民眾在醫療保險未涵蓋的自費項目上,有望獲得地方政府的財政支援。

這項法律也規劃了院外緊急救護系統的發展,包括醫療運輸、院外緊急服務的訂價以及病患分攤比例等規範。City People's Council 有權制定機制與政策,支援市內各級衛生系統的營運資金,並可動員、命令或指派市內的醫療機構參與院外急救、醫療運輸、疾病防治與災難應變等任務。

此外,該法案也擴大了社會安全與社會福利的適用對象與福利水平,目標是建立一個全面、現代、永續且普及的社會安全體系。法律也明文規定了在市內醫療機構發展為外國人提供醫療服務的機制與政策,同時也為市內革命有功人士提供優惠政策。此舉顯示越南政府企圖透過立法,更全面地提升國民健康與社會福利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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